倒閣是近來的熱門話題之一,台北市長蔣萬安在聲援因罷免幽靈連署遭檢方帶回偵訊的藍營黨內同仁時,喊出要發動「倒閣」,引發討論。究竟倒閣是什麼?倒閣程序為何?國民黨立委人數能否發動倒閣?贊成票是否足夠?倒閣後有哪些影響?多久之後要解散國會?台灣是否有倒閣過?跟著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一起看懂倒閣!

倒閣是什麼?
所謂的「倒閣」正式名稱為「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指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白話來說,就是透過憲政措施,讓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員,可藉此制衡行政院長,不使其權力獨大。
倒閣程序為何?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台南地檢署說明,假如未在這個時限內完成的話,就視為不通過。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倘若不信任案未獲通過,那麼立法委員們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國民黨立委人數能否發動倒閣?贊成票是否足夠?
本屆第11屆立法院席次總計113席,民進黨51席,國民黨52席,台灣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若僅以國民黨來看,52席已超過立法委員三分之一(即38席),故要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是可行的。
不過,若要通過倒閣,需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即57席),以國民黨目前52席來說,尚不及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故可能需要聯合台灣民眾黨(8席)或無黨籍立委,共同投下「不信任案」贊成票,才有機會成功倒閣。
倒閣後有哪些影響?多久之後要解散國會?
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長必須下台,內閣也將隨之總辭。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立法院獨大,行政院長同時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換言之,對行政院長提出倒閣的同時,立法院也可能被解散,雙方為互相制衡的關係。
一旦立法院解散,國會就要全面改選,一切全部重來。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台南地檢署補充,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的立委就職前,便視同休會。
台灣是否有倒閣過?
台灣目前未有倒閣成功的案例。1999年,台灣初次倒閣案出現,當時治安惡化,爆發本土金融風暴、深陷證交稅危機,致使民進黨與新黨提出倒閣(時任行政院長蕭萬長)。2012年,又因經濟困頓、青年失業率、油電雙漲等因素,引發倒閣(時任行政院長陳沖)。2013年,由於馬王政爭、非法監聽及違憲原因,也曾發動倒閣(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上述三次倒閣都以失敗收場。
全台大罷免持續延燒,檢調偵辦國民黨「幽靈連署」涉偽造文書案,台北市長蔣萬安出面聲援時,呼籲立法院推動倒閣,讓立委全面改選、對現任總統賴清德進行「不信任投票」,引發各界關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歡迎,直言「國民黨不要縮,趕快提!他提倒閣我們會支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表示,任何對台灣民主有幫助,可讓獨裁者下台或悔悟的方式都不排除。未來究竟是否會提倒閣,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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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以後,總統會重新選舉嗎?
倒閣只是推翻內閣,因此並不會影響總統任職,也就不會重新選總統哦!
如果要罷免總統,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0條規定,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提出」,罷免案才成立。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10日內,立法院應將罷免案連同罷免理由書及被罷免人答辯書,移送中選會。
接著,中選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的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20日內,公告罷免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罷免理由書、答辯書;並於「收到立法院移送的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60日內,針對罷免案進行投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6條指出,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就算通過。中選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沈孟燕
參考資料
※倒閣案(台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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